为了解决广州市人才引进、积分入户、拆迁落户等多种人群的落户“兜底”问题,广州市从2015年3月起启动设立“公共集体户”相关工作,明确广州各区至少设一个公共集体户,作为集体户口的补充和完善。受惠于此,在广州不买房也可以落户。然而,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对公共集体户服务对象分类处理的指引不够清晰、个别公共集体户承办机构自行附加限制条件等问题.
已设立145个公共集体户
截至目前,广州市已设立145个公共集体户,并受理相关业务,初步实现了预期目的。
1.符合引进人才入户、积分制入户、政策性入户(包括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
2.父母一方或双方是广州市公共集体户的子女出生登记户口,或家庭团聚类的被投靠对象是广州市公共集体户的;
3.恢复户口时,原注销户口所在地没有被投靠人或其他原因无法落户的;
4.因离婚、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征地、拆迁等原因,失去现户口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5.单位集体户人员因工作变动、单位转制、单位关闭或辞职、解聘等原因,现工作单位无法解决集体户口或不同意迁入的;
6.原在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集体户口需迁出的;
7.其他特殊原因在广州市无法落户的。
据了解,新政出来前,申请入户需要带上公安机关的表格到计生办开具证明。“有的是表上有一栏计生证明,有的是需要计生办另外开一张证明。”逢源街道办计生办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入户的申请表格已经做了相关调整。
生活中经常会需要用到计生证明,如申请入户、办理公租房、外地打工等。记者从逢源街道办计生办了解到,申请入户广州无需提交计生证明材料,不仅给居民带来便利,也减少了很多工作上的“琐碎”事。“因为逢源街人口比较多,经常有人需要开计生证明。他们把身份证、户口本带过来,我们就会检查系统里的记录是否完整。”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系统记录完善,比较容易确认,计生办就会直接开具计生证明,但如果系统记录不完善,就要进行确认再补充。
申办人员照此原则在公布的公共集体户中选择对应的落户地址,由入户审核部门进行初审,公安部门审定后,公共集体户承办单位应予受理,不得附加条件或拒绝办理。入户人员的户口卡等办理完成后,公安部门通知承办单位的集体户专职管理人员领取,由公共集体户承办单位对入户人员进行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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