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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软件第三方检测服务软件产品登记测试

  • 发布日期:2018-09-22 22:02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商务服务区域:广东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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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软件第三方检测服务:软件产品登记测试(即软件产品登记认定前期报告或者叫双软认定前期报告、第三方检测报告)、科技项目、系统集成项目、科技成果鉴定、项目验收第三方验收测试、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系统软件测评

软件检测服务中心()硬件测试服务中心()科技.咨询网()

知识产权运营平台  )

咨询热线:400-669-0203   020-29178595 QQ:2557064750

服务区域:广东省、广州(天河、萝岗开发区、黄埔开发区、南沙新区、番禺、花都、从化、增城、越秀、白云)、珠海市、中山市、江门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深圳市、肇庆市、云浮市、茂名市、湛江市、清远市、韶关市、梅州市、汕头市、潮州市、河源市、揭阳市、阳江市

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广东省、海南省、福建省、湖南省、四川省、重庆市、贵州省、云南省、广西省、湖北省、河南省、山东省、河北省、陕西省、山西省、浙江省、江苏省、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福建省、甘肃省、内蒙古自治区、西藏自治区、新疆自治区、江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

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是专门配合国家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制度建立的测试类型。

 

软件产品登记后享受的政策


软件产品经登记生效后,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软件产品经登记生效后,可将研发此软件的研发人员的奖金和培训费可以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国内软件产品登记测试


按照工信部颁布的《软件产品管理办法》和国家标准《GB/17544-1998 IDT ISO/IEC 12119:1994 信息技术软件包质量要求和测试》对软件产品进行产品登记测试。

 

进口软件产品登记测试


  进口软件产品是指在我国境外开发,以各种形式在我国生产、经营的软件产品。 
进口软件产品本地化是指对进口软件加工,使之满足特定市场的用户对语言和功能的特殊要求。可能涉及文字的翻译、用户界面布局调整、本地特性开发、联机文档和印刷手册的制作,以及保证本地化版本能正常工作的软件质量保证活动。

 

服务内容


软件产品登记测试从常规要求、用户文档、功能性、可靠性、易用性等方面对软件进行符合性测试,其测试结果证明软件的质量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关于《软件产品管理办法》以及相应的国家标准中规定的要求。

 

需要提交的材料


   产品文档:包括安装说明、使用指南和所有功能的具体操作说明等方面的内容; 用户文档包括《用户手册》、《安装手册》等。
软件介质:可用来安装软件系统的软盘、光盘或存储芯片;软件运行时必需的相应数据;软件运行时必需的其他硬件设备。

 

 交付成果


   《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
   
    
 
内蒙古自治区软件第三方检测服务软件产品登记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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